一
在當幸福來敲門(The Pursuit of Happiness)一片中,
由威爾史密思(Will Smith)所扮演的克里斯(Chris Garner),
因為付不起房租, 終於被掃地出門, 趕出了公寓.
走投無路之餘, 克里思帶著兒子克里斯多夫(由杰登史密絲Jaden Smith所扮演),
趕路前往庇護所, 列隊等候借宿一宿的機會.
奈何, 庇護所內, 床位有限,
克里斯和兒子克里斯多夫(Christopher)被拒於庇護所外.
懷著虧欠的克里思帶著兒子,
走到地鐵車站, 鎖上公共廁所, 安頓兒子, 以地為床.
那時候有多少無聲的嘆息充塞在這個地鐵公廁裡…..
看到這一幕,
你就是再怎麼鐵漢一個, 也無法不為之動容.
因著這部電影, 我第一次比較具體地”接觸”到一個所謂的”庇護所”;
因著這部電影, 去年十二月十二日
溫哥華開始下雪, 庇護所開始開放的消息更吸引了我的目光.
二
你知道,
溫哥華是世界知名的幾個最適合人居住的地區之一,
但是, 弔詭的是: 溫哥華市區內遊民充斥.
如果 你夾著根煙走在路上,
遊民可能就會走過來請你施捨一根, 或請你借煙給他點煙;
如果 你正在排隊買咖啡,
他們也可望問你要個銅板;
如果 你經過後巷,
你可能看到他們正在翻垃圾桶裡的東西;
如果 你開車停在十字路口等綠燈,
他們可能趁著這個空兒, 拿起海綿刷子, 幫你擦擋風玻璃.
通常, 他們不會傷害你.
如果你是在咖啡館裡, 或商店裡,
服務人員會叫一下他們的名字,
跟他們揮揮手, 表示不行,
他們也就會離開.
事實上,
溫哥華老百姓雖然不是杜甫,
卻也有 杜甫 茅屋為秋風所破歌裡:
“安得廣廈千萬間, 大庇天下寒士盡歡顏.” 的襟懷.
他們很同情這些
有家歸不得, 有家不願歸, 或者 無家可歸的人.
但是, 溫哥華的百姓
除了寄望政府趕快加把勁解決這個問題之外, 也無可如何.
三
原來溫哥華和其他北美大都會相比, 遊民相對的少.
但是 1990年代之後, 遊民逐漸變成大溫哥華地區的一個大問題.
雖然政府單位有不同的說法,
但是一般百姓---像牧師葛蘭特, 或退休小學校長我家鄰居達令---
都認為: 就是 政府把高貴林河景(River View)精神病院關閉,
造成精神病患留連街頭;
再加上
政府逐步收回廉價的社會住宅(Social Housing), 移做他用,
造成貧民無枝可棲.
每個遊民的背後都有一個特別的故事.
有的是 沒有足夠的薪水;
有的是因為沒有負擔得起的房子;
有的是失智老人; 有的是離家的孩子;
有的是 被虐待的婦女;
有的是 因公受傷失去工作能力的人
有的是 沒有足夠的支援, 例如精神疾病, 或有毒癮者;
有的則是出於自由意志的選擇.
對於最後一個理由, 你或許執疑.
但是, 千真萬確就是這樣.
例如:
這裡面有一位高學歷”環保人士”不想增加地球的負擔,
他翻垃圾桶尋找被人類拋棄的可用資源, 度過三餐;
有時也到朋友家或打打牙祭, 或尋求幫助.
四
根據2008年 3月10日夜間到3月11日白天 24小時的計算,
當年度大溫哥華地區無家可歸的人數為2592人,
2008年9月 做出的最後報告是 2660人.
這其中包含溫哥華市區內的1550人.
但是, 根據溫哥華市長貴格羅伯森的說法: 市區遊民人數 應該比2550人還要多.
另外根據 2007年
卑詩大學 西門菲沙大學 以及 卡佳利大學
所做的研究指出:
本省的遊民人數應該三倍於政府所計算的人數.
果真如此, 那麼你說溫哥華市區內應該有多少遊民才對呢?
事實上,
從2000年以來,
聯邦政府和省政府已經挹入數百萬加幣,
企圖改善大溫哥華地區遊民的狀況.
可是, 當溫哥華的百姓發現所有這些資金, 和 奧運所注入的資金相比,
簡直是 滴水之於海洋, 不成比例;
又看到 2008年12月19日47歲的溫哥華遊民翠思
因為生火取暖燒死街頭的景相,
溫哥華百姓就覺得既慚愧又憤怒了.
五
這之後, 引起一個很大的爭議.
一般百姓認為:
我們應該像紐約一樣, 強制遊民進入庇護所.
他們質疑: 那天晚上, 警察和社工怎麼只是往復規勸, 沒能強制安置?
他們認為: 當晚那種氣溫之下, 強制執行 應該是普通常識.
但是, 事實上, 這牽涉到權利的問題---選擇權的問題.
去年省府發生一個個案: 一個十七歲女孩酒醉街頭,
警察基於安全考量把他帶回拘留所, 並且連絡他家人.
這女孩在拘留所內撞東撞西, 宣洩不滿, 製造噪音,
又脫下鞋子, 投擲前往制止的警官.
這警官就綑綁他手腳, 讓他動彈不得.
後來家長提出告訴, 警官敗訴.
所以, 強制遊民進入庇護所也會遇到相同的問題.
憲法賦予百姓選擇權,
警察不可隨意造次.
再加上, 政府是否有足夠庇護所收容所有遊民也是一個問題.
如果這遊民是精神病患, 或者吸毒者,
政府是否應該成立一個特殊庇護所並且配置警力,
才能做此強制安置?
礙於庇護所內不能吸煙, 不能喝酒, 不能吸毒, 不能攜帶寵物,
不能推進攜帶他們所有家當的超市用推車 之外,
遊民不願住進庇護所還有其他理由:
一個說: 庇護所內有臭蟲(bedbug), 庇護所內的味道比監獄還差.
一個說: 他不喜歡排隊引來的爭吵, 也不喜歡一大早被叫起來趕回街頭的感覺.
六
就當大家都覺得虧欠沒能幫上忙時,
一位遊民家屬跳出來說話了.
他說: 大家都愛他的兄弟, 大家都關心他.
但是, 他絕議放棄自己的家庭, 自己的孩子, 自己的房子,
自己不錯的工作和不錯的薪水. 他選擇街頭.
這位家屬說: 我們試著救他
救世軍, 第一聯合教會, 楓脊治療中心, 東區住戶協會,
和每一個東哈士汀路上善良靈魂經營的組織,
無不伸出援手要救他.
但是 無論政府或教會做多少努力
有一些人 就是像我兄弟一樣 以一種令我們慚愧的方式死去…..
這位家屬說
我們以為我們是誰?
誰能自大地說我們的生活方式才是
唯一有價值的生活方式? 唯一真正對的方式?
誰有權利決定他人的生活?
他說: 我們無法救每一個人!
七
經這位家屬一點,
面對遊民的問題,
我們似乎都該尋求上帝:
賜給我們寧靜, 去面對我們所不能改變的;
賜給我們能力, 去改變所能改變的;
賜給我們智慧, 去區別這兩者的不同.
但是, 對於我們自己的人生,
我還是贊成高希均先生說過的:
讀萬卷書, 行萬里路, 賺萬萬元.
除了讀萬卷書, 行萬里路,
我很喜歡他加的這個賺萬萬元.
因為賺萬萬元,
我們才不會淪為社會救濟的對象!
我猜不願意淪為社會救濟的對象,
應該就是當幸福來敲門裡,
克里斯成功的關鍵所在吧?!